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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某某。我儿媳妇要求离婚,并把我告上了法庭。法庭在半个月内开庭。我认为公司是不可分割的。我想推迟开庭。我不知道我能不能

起诉离婚 2024-02-22 15: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原告起诉离婚符合法定条件可以延迟开庭。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 在我国第一次想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有以下情形的,可以推迟开庭: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 原告起诉离婚可以推迟开庭。如有紧急情况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可与法院讨论推迟开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1、必须出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不出庭的;
    2、当事人临时申请回避的;
    3、当事人通知新证人到庭,取得新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延期审理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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