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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身份证丢了。家是某某的。可以在某某补办身份证吗。如果可以去哪里办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其他 2024-02-22 16: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补办身份证需要的手续:
    1、填写表格: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丢失办理申请,填写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丢失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 身份证丢了可以申请补办。补办身份证需要的步骤:
    1、申领人准备好本人的居民户口簿以及可能需要的材料;
    2、申领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申请;
    3、派出所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4、申领人缴纳工本费,在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5、最后给领身份证的凭证,办好了身份证拿凭证来取新证。
    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身份证丢失可以申请补办。身份证补办有以下步骤:
    1、需要申请人或代补办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补办手续;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工作人员校验户口簿、审阅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用并领取办理回执;
    3、收到领取通知,或办理身份证60个工作日后,带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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