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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申请的公租房,和女方领了结婚证,女方有房产,现在要续签合同,并要提供婚姻状况,这样公租房会被收回吗

其他 2024-03-02 13:2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下,公租房是否会被收回,取决于当地的政策和规定。一般来说,公租房的分配和管理是由当地的住房保障部门负责的,不同地区的政策和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你咨询当地的住房保障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和规定。 在一些地区,如果男方婚前申请的公租房,婚后女方有房产,可能会被认为不符合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从而导致公租房被收回。但是,在另一些地区,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例如男方的收入、家庭人口等因素,来决定是否收回公租房。 因此,建议你咨询当地的住房保障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和规定,并根据当地的政策和规定来处理这个问题。同时,也建议你及时提供真实的婚姻状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 你好,建议可以咨询公租房管理部门
  • 结合其他证据确定
  • 法律分析:会被收回。如果夫妻双方婚前有各自申请的公租房,婚后需要收回一套的。按照规定每个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因结婚等原因而拥有两套及以上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自行选择保留一套并在三个月内向原配租单位申请退租其余公共租赁住房,不然后果很严重。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法律分析:婚前以个人名义申请的公租房,在结婚后没有其他住房的,是可以继续住的。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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