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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王律师。我的事情是我结婚的时候,我婆家的房子不是很旧吗!然后我就让我婆婆,我公公我小叔子都在一起住的。是农村的平房。我当时想的是,反正我以后要努力在城里买房子,就没在意这么多。然后我小叔子结婚也是在里面结的。结婚但是没在家里住,因为小叔子的户口不在家吗!再加上我看他那个人为人也挺好的,我心想着大家都不会太过分。然后我婆婆成天就跟我说那个房子就是我们的,我小叔子想争也争不走。这么多年了,我们都在外边买房子了,但是我跟我老公还有孩子的户口跟我婆婆公公的户口都在一起。小叔子一家三口的户口都在外边,不在老家!我婆婆看着我们都在外边买房子了吧!这个房子吧,就是只是口头上这么说了,但是房产证还是我公公的名字。现在就是我婆婆就是不承认这个房子是我们的了,他就是说这个房子是他的,然后等他们百年以后不在了,这个房子就是说我们平分。我想我想问一下王律师,这个事儿,在法律上我是不是只能默认呀?其实有时候也不是房子不房子的事儿,就是感觉这个事儿做的,感觉挺过分的感觉,我想问一下王律师我还有别的办法吗

其他 2024-03-01 18: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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