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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11年干了,54岁了,没交怎么办

社会保险 2024-03-04 08: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可以咨询的具体详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55岁以上人员的规定为,劳动者已经年满55岁以上且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的,相关法律禁止用人单位首先提出向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条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您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您一个月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可以要求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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