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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用人单位请假了三个月,原因是照顾生病的母亲,由于这期间我妈妈离世,父亲身体不好需要照顾,所以在前几日向公司提出辞职,但是用人单位向我提出,我需要承担请假这三个月的社保费用,共计4500左右,请问合理吗

其他 2024-03-05 21: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因为照顾生病的母亲,向用人单位请假了三个月,这是符合情理的。你在请假期间,用人单位仍然为你缴纳了社保费用,这是他们的义务。你在请假期间,并没有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也没有领取工资,你不应该承担社保费用。你在请假期间,你的母亲离世,你的父亲身体不好需要照顾,你因此向公司提出辞职,这是你的权利。你要尽快和用人单位沟通,说明你的情况,要求他们退还你的社保费用。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员工请假经单位同意的,员工只需要支付保险的个人部分,不需要承担单位应承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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