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家填了3口人 也上户口了 确分不到土地 请问怎么办呢

其他 2024-03-07 13: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凭借相关的证明(邻居证言、自己及父辈、祖辈的身份证明)向当地的村委会或者乡政府申请土地的使用证明。如果不被批准,是可以提起诉讼的。具体情况还是到当地房管局咨询,现在各地很多都不统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法律分析:
    1、到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申请办理加地使用证;
    2、填写宅基地申请表;
    3、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相关材料;
    4、审查材料,审查通过后在规定期限内发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土地确权却不调地,没分到地的农民可以向乡镇政府报备土地需求,向村集体申请机动地;可以经村集体认可,开垦荒地;可以流转其他农户的承包土地,直接转让土地的使用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条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条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条
    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
    (三)发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 如果该分没分,可以向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菏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