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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公司名字和我名字一样算侵犯姓名隐私权吗?

其他 2024-03-12 20:5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表述的问题不是很清晰,您需要说明详情。
  • 您好,建议您咨询工商管理部门。
  • 公司名字一样一般不认定是侵权的。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当事人主观上有故意混淆的故意、客观上足以造成使公众误解,才能确认构成不正当竞争,认定其侵权。否则,不能单以名字相同而认定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 公司名字一样不是一定侵权的。如果当事人主观上有故意混淆的故意、客观上足以造成使公众误解,才能确认构成不正当竞争,认定其侵权。否则,不能单以名字相同而认定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 自己名字被注册公司属于姓名权侵权的行为,可以要求公司更换名称。
    不同意的话可以起诉到法院。还可以向工商登记机关书面申请要求其撤销工商登记行为。或者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商登记行为或确认无效。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别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
    被人用个人的姓名去注册公司,还可以选择报警处理。个人姓名被用去注册公司,该公司可能会侵犯了个人的名誉权。
    名誉作为一种社会评价,是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的品德、才干、信誉、资历、声望和形象等方面的客观评判。
    这种评价直接关系到民事主体的人格尊严和社会地位,属于重要的人格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 要看具体的经营范围,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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