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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没人房屋起火可以到政府申请补助吗

财产损害赔偿 2024-03-10 15: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自己家失火救灾补助会有,政府补偿应该是没有的,如果你投保了财产保险,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如果你想政府赔偿,先要证明房屋失火是由政府过错导致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 法律分析:会补助,国家对因火灾等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家里失火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补助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救助申请和证件。
    县财政、民政部门要自觉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和纠正,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民政部门报告。省财政厅、民政厅适时对市县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和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逐级逐户检查,定期、不定期进行通报,对违反救灾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纠正。法律依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县级民政部门要规范和公开灾害救助款物的发放标准和发放程序,在发放救灾款物过程中,应遵守财务和现金管理规定,指定两人以上共同负责。受灾群众领取救灾资金时,应在《受灾群众救助花名册》上签字,原则上由本人领取,对本人无能力领取的老弱病残人员,可委托他人或由村委会指定人员代领,代领人必须签字盖章,并将资金及时送达救助对象。
  • 民宅失火是否能获得国家补助要看起火的原因,如果民宅是因为人为的原因起火的,法律没有规定国家需要给予补助。但如果是因为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起火的,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居民住房,对于恢复重建时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应当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布补助资金和物资。除此之外,受害人可向民政部门申请补助,根据民政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的文件指示,对于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应给予食物、衣物等基本生活救助。法律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九条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应当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确保房屋建设质量符合防灾减灾要求。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应当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为受灾人员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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