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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骨骨折算轻伤吗 牙齿三颗松动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3-13 15:36 人浏览
共15位律师解答
  • 鼻骨骨折是否属于轻伤,需要根据骨折的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鼻骨骨折如果是单纯性骨折,即骨折无明显错位,鼻骨有一条骨折线且骨折断端错位小于等于1/2,那么它可能属于轻微伤。然而,如果鼻骨骨折是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那么它可能属于轻伤。 至于牙齿三颗松动,具体的伤情判断需要依据医学鉴定。牙齿松动可能由于多种原因引起,包括外力撞击、牙周病等。如果是由于外力导致的牙齿松动,其伤情程度需要根据松动的程度、是否伴有其他损伤以及是否影响功能等因素来判断。 请注意,这些只是一般的参考,具体的伤情判断需要由专业的医疗人员进行。如果您或他人遭受了鼻骨骨折和牙齿松动的伤害,建议及时就医,接受专业的诊断和治疗。同时,如果涉及到法律纠纷,建议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 鼻骨折是轻伤还是轻微伤,主您好,要取决于骨折的严重程度以及骨折的类型,通常情况下属于轻微伤。详细情况可以沟通一下。cj
  • 您好单纯的鼻骨骨折属于轻微伤,不构成轻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若是寻衅滋事致人轻微伤的,可能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
  • 是否构成轻伤,以法医部门的伤情鉴定为准。 构成轻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 您好,有可能构成轻伤,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 您的鼻骨是怎么受伤的?什么时候伤的?
  • 鼻骨骨折是轻微伤,鼻骨粉碎性骨折
  • 您好,您是怎么受的伤,发生多久啦
  • 您好,可以做司法鉴定,才能知道
  • 您好,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维护自身
  • 您好,骨折肯定构成轻伤了。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的人体损伤鉴定标准,一般将鼻骨骨折分为单纯性无错位鼻骨骨折、鼻骨骨折明显错位或成角畸形、鼻骨粉碎性骨折。但在标准中没有对鼻骨骨折进行详细的分类,温平贵等将鼻骨骨折分为四型:
    (1)单纯性骨折,无明显错位(单纯I型),即只有1条骨折线,骨折断端错位≤1/2,且无明显成角;
    (2)单纯性骨折并伴有明显错位(单纯II型),即只有1条骨折线,但骨折断端错位>1/2或有明显成角畸形;
    (3)粉碎性骨折,即有2条或2条以上骨折线;
    (4)复合型骨折,即合并有眼眶壁或其他邻近骨骨折。也有学者将鼻骨骨折分为2类,即单纯性鼻骨骨折和粉碎性鼻骨骨折。当然,由于鼻骨解剖结构的特殊性及损伤工具、损伤程度的不同,鼻骨骨折还有许多类型,如双侧鼻骨骨折、鼻骨凹陷性骨折等。法律依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以下情形构成轻伤 第十条 鼻损伤,
    1、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2、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因此,如果没有造成粉碎性骨折的话,可能不构成轻伤。
  • 鼻骨骨折经鉴定属于轻伤范围之列的算轻伤,需要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一般来说,鼻子轻度的骨折或者是骨裂,没有明显的外形改变和功能障碍,无法构成伤残。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可以构成十级伤残。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 鼻骨骨折是否算轻伤需要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 鼻骨骨折了,可以构成轻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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