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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追尾,对方跑了找不到了,我车报废,住院骨折肋骨骨折,全险种,交警说找不到只能开事故证明,怎么赔付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3-16 10:2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知道对方的具体信息吗,如果有具体信息可以要求赔偿
  • 您好,电话详细沟通一下,我们可以给您专业的建议。
  • 你好,你这个案件具体是什么情况?
  • 电话咨询是免费的,也说的清楚
  • 愿意为您提供法律保障
  • 被追尾了对方全责的赔偿,先由主要责任方先行垫付两车损失费用,然后第一时间应该索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双方再报各自的保险公司,告知理赔事项;手续齐备后将相关材料后交保险公司进行报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一、车辆追尾人员受伤怎么赔偿
    1、车辆追尾人员受伤赔偿如下:
    (1)因交通事故所导致的财物损失;
    (2)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需要治疗,后续的治疗费用以及其他医疗,按照其伤势预估后续治疗养费用以及其他非健保医疗费用等;
    (3)医疗期间需产生的看护费,按照强制险看护费一般只能申请一天,按照1200元的标准,最高的上限是30天,超过的部分则可以要求用任意保险进行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二、机动车驾驶人必须遵守什么规定
    1、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
    2、不准出借涂改或伪造的驾驶证;
    3、不要把车给没有驾照的人开;
    4、不准驾驶不符合驾驶证的车辆;
    5、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6、喝酒后不准开车;
    7、不允许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械故障的车辆。
  • 汽车被追尾对方全责,造成人身损害的,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除此之外,还要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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