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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户口迁出,离婚后可否签回出生地户籍

其他 2024-03-15 15: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的问题建议询问派出所户籍科。
  • 结婚后,户口迁移是自愿的,男方可以迁入女方,女方可以迁入男方,也可以不迁移。这是自由意志,没有强制性规定。婚后不迁户口的,可以保持户籍前的状态不变。要迁户口,必须办理以下手续: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出具户籍证明;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区县公安局审批;
    3、审批后,将户口迁移证明带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明。
    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女方落户后,需重新办理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 根据我国政策规定,成为夫妻之后,女方的户口是可以迁移至男方所在地的,这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当前户口回迁政策中也有一条,就是夫妻双方如果有一方的户口在农村,而且两个人在城市没有固定工作现居住于农村的,这种情况下是可以把户口迁到农村的。
    户口迁移每个地区的具体规定不同,城市人嫁到农村后将户口迁到农村的,户口性质上可能还是“非农业户口”,只是户口所在地变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婚姻登记后户口方面可变可不变,男女双方可根据自己意愿或工作需要,选择是否迁移户口。如需迁移户口,男女双方可选择事前商谈将何方户口进行迁移。一般情况下,国内夫妻大多选择将女方户口迁至男方户籍;但也有因婚前约定、工作需要、就近办理等原因,将男方户口迁至女方户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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