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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一审裁定驳回起诉,二审裁定撤销一审裁定继续审理,原审需要重组合议庭吗?有无法律规定?

其他 2024-04-12 14:22 人浏览
共19位律师解答
  • 您好,没有实质审理的一般不要重组合议庭。 2024-03-16 19:31:19 咨询我 上海法律问答顾问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法律分析:如果一审是判决结案,二审法院发回重审,一审法院必须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原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不得参与案件的审理。 如果是一审是裁定驳回起诉,二审法院指令继续审理,一审法院原案件承办法官可以参与案件的审理。
  • 没有实质审理的一般不要重组合议庭,如果一审是判决结案,二审法院发回重审,一审法院必须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原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不得参与案件的审理。 如果是一审是裁定驳回起诉,二审法院指令继续审理,一审法院原案件承办法官可以参与案件的审理。
  • 确实需要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这是因为另行组成合议庭是对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以及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进行审理的审判组织方式,是回避制度的一种体现
  • 如果一审是判决结案,二审法院发回重审,一审法院必须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原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不得参与案件的审理
  • 您好,我是执业律师,您是需要咨询什么问题?您这个描述的不是很清晰。需要了解情况,才能客观判断 
  • 你好,行政诉讼一般都是比较难的,你最好委托位专职律师来帮你
  • 你好,详细与我们沟通具体情况,提供解决方案
  • 你好合议庭是法院来组织的。这是法院内部规定
  • 您好,您的二审裁定书上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 您好,没有实质审理的一般不要重组合议庭。
  • 您好;根据描述是不需要重组合议庭的
  • 你好,详细咨询解决诉讼问题
  • 你好,需要律师介入处理吗
  • 你好,请详细描述您的问题
  • 一般是重新的组合议庭审理
  • 这个可以找律师帮您解决
  • 法律分析:如果一审是判决结案,二审法院发回重审,一审法院必须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原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不得参与案件的审理。
    如果是一审是裁定驳回起诉,二审法院指令继续审理,一审法院原案件承办法官可以参与案件的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 "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 裁定驳回得理由是什么,一般都需要开庭审理!是因为主体不适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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