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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一万多,报了案,已十多年了,一直没有收到派出所有关案情消息怎么办?

诈骗 2024-03-18 18: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可以选择起诉处理的
  • 法律分析:没有时间限制。一旦发现被骗的时候一定要去附近的公安局报警,一般在金额2000以上的公安局都会予以立案,然后将详细情况予以说明,并且要将当时的证据拿给警方看,证据越多就会越有利。
    还有人会觉得自己被骗的钱财较少,不好意思去,抱着一种花钱买个教训的心态,其实这样的心态是不对的,其实大家也可以在网络上和网警举报当时的网站信息一类的。提供真实有效,被骗的的信息资料,网址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报案并且派出所已立案,但案件迟迟没有消息和进展,可以催。报案人可以向派出所接警民警或者直接办案民警咨询案情进展。如果办案民警涉嫌渎职或者不作为,可以向当地公安局纪检督察处投诉。
    公安派出所的主要职责如下: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3、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5、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6、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7、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
    8、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9、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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