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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是低保户,原来没有住房,现在婆婆的房子要过户到我名下会不会影响低保

其他 2024-03-19 14:3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您名下有房产 ,是会影响低保待遇资格。
  • 您好,这种情况可能会影响您的低保。
  • 低保户名下允许有房。低保户可以有一套房屋。但只要低保户与其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仍然可以享受低保待遇。该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三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 法律分析:低保户是可以买房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法律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第四条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 低保户名下允许有房。低保户可以有一套房屋。但只要低保户与其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仍然可以享受低保待遇。该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三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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