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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重新入职医疗期算之前的吗

其他 2024-04-03 14:21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员工重新入职的,公司工龄就从重新入职的那天开始算起,之前的司龄算到累计工龄里去
  • 后重新入职医疗期算之前后重新入职医疗期算之前
  • 您的问题描述不完整,请予以补充。
  • 您好,现在是什么情况,医疗期问题
  • 累计累计累计累计累计累计累计累计
  • 离职后重新入职医疗期算之前的吗
  • 您好,可以和您联系了解情况的。
  • 医疗期内合同的期限会往后延续,法律规定,在医疗期内合同到期,劳动合同不能终止,而是自然续延(不是续签)至医疗期满为止。也就是说在医疗期内合同是不能终止的,合同期限会自动延长到医疗期结束为止。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 劳动者在医疗期内合同到期的,应当自动顺延至医疗期的情形消失,也就是顺延到理疗期届满之日。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医疗期内职工合同期限可以顺延,用人单位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结束后决定是否续签
    职工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期满为止,用人单位不得单方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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