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公司在深圳给了我社保,但我在汕头工作,我的社保卡可以在汕头消费

其他 2024-04-05 00:15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社保个人账户不可提前支取的,辞职后建议办理社保转移接续
  • 1、当事人实现就业后在用人单位参保社保的,办理社保卡的流程如下(1)当事人参保时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证件及资料(2)由用人单位的相关人员(如人力资源部门等)申报参保后,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去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社保卡即可。2、当事人属于个体工商户或者在户口所在地以个人名义参保社保的(1)参保时应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2)去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参保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参保手续再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去当地的地点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领取社保卡即可。
  • 你好,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社保个人账户不可提前支取的,辞职后建议办理社保转移接续
  • 深圳的社保卡一般是不能在东莞直接使用的。如果参保人员属于异地就医的,需要先使用现金支付,之后再到社保缴纳地去报销。社会保险具有地域性,一般只能在本地使用,但是异地建立了异地结算制度的除外。法律依据:深圳的社保卡一般是不能在东莞直接使用的。如果参保人员属于异地就医的,需要先使用现金支付,之后再到社保缴纳地去报销。社会保险具有地域性,一般只能在本地使用,但是异地建立了异地结算制度的除外。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1、当事人实现就业后在用人单位参保社保的,办理社保卡的流程如下(1)当事人参保时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证件及资料(2)由用人单位的相关人员(如人力资源部门等)申报参保后,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去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社保卡即可。2、当事人属于个体工商户或者在户口所在地以个人名义参保社保的(1)参保时应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2)去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参保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参保手续再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去当地的地点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领取社保卡即可。
  • 你好,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社保个人账户不可提前支取的,辞职后建议办理社保转移接续
  • 深圳的社保卡一般是不能在东莞直接使用的。如果参保人员属于异地就医的,需要先使用现金支付,之后再到社保缴纳地去报销。社会保险具有地域性,一般只能在本地使用,但是异地建立了异地结算制度的除外。法律依据:深圳的社保卡一般是不能在东莞直接使用的。如果参保人员属于异地就医的,需要先使用现金支付,之后再到社保缴纳地去报销。社会保险具有地域性,一般只能在本地使用,但是异地建立了异地结算制度的除外。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1、当事人实现就业后在用人单位参保社保的,办理社保卡的流程如下(1)当事人参保时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证件及资料(2)由用人单位的相关人员(如人力资源部门等)申报参保后,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去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社保卡即可。2、当事人属于个体工商户或者在户口所在地以个人名义参保社保的(1)参保时应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2)去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参保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参保手续再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去当地的地点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领取社保卡即可。
  • 深圳的社保卡一般是不能在东莞直接使用的。如果参保人员属于异地就医的,需要先使用现金支付,之后再到社保缴纳地去报销。社会保险具有地域性,一般只能在本地使用,但是异地建立了异地结算制度的除外。法律依据:深圳的社保卡一般是不能在东莞直接使用的。如果参保人员属于异地就医的,需要先使用现金支付,之后再到社保缴纳地去报销。社会保险具有地域性,一般只能在本地使用,但是异地建立了异地结算制度的除外。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