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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从1995年至2005年4月份在单位工作,因个人原因5月份离开单位,后来2012年又回到单位,在2015年单位从1995年至后的员工可以补缴社保,我当时找到单位领导要求补缴社保,单位回复说我年限打断,不能补缴社保,现在我社保没有缴满15年,我现在可以要求单位为我补缴社保吗

其他 2024-04-15 1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若单位没有给员工办理社保的,建议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收集相关证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社保最多可以补缴几年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如果是单位补交的话,没有补交的时间限制,只要帮员工缴纳满15年即可;
    2、如果是个人的话,国家规定,个人要想退休之后能领取养老金必须要交够15年的社保,因此没有十五年的,就要补缴够,缺多少年就补多少年。
    一、补缴社保要满足以下条件:
    1、当地户籍或外地非农业户籍。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2、社会保险账户在本地。社会保险账号处于暂停参保状态的,灵活就业人员。
    二、补缴社保需要的材料:
    1、员工的档案和法律依据:《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
    2、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3、员工在单位工作期间的原始工资表,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员工需要补缴这段时间,单位的原始会计凭证。
    总之,社保最多可以补缴几年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是单位补交的话,没有补交的时间限制,只要帮员工缴纳满15年即可,如果是个人的话,国家规定,个人要想退休之后能领取养老金必须要交够15年的社保,因此没有十五年的,就要补缴够,缺多少年就补多少年。
    补缴社保要满足当地户籍或外地非农业户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等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你好,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应当由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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