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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识字的证人在开庭时在庭审记录上签名有效吗?在证人签名前法官没有读给证人听过。

刑事辩护 2024-05-06 16:53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肯定是无效的,因为这样的情形属于主体不合格,盲人在民法上的界定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所以如果盲人签订合同,因为看不见,可以成为合同无法生效的要件
  • 因此,从现行法律规定来看,承办法官和书记员担任证人缺乏法律依据,故“当事人拒绝签字”的法院记载不具备和当事人亲笔签名同等的效力。
  • 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 被告人不认识字口供未向其宣读就签字是无效的
    【追问】证人不识字,在庭审记录上签字有效吗?
  • 你好,签名是有效的 但是具体要看实际情况
  • 您好,按您所述情况,一般是有效的。
  • 您好,证人是在哪些文件上签字确认的
  • 您好,此类问题先与我这边沟通
  • 你好 请问具体发生了什么情况

  • 不上庭,只有签字和录音,也是可以的。法院会求证签字和录音的正确性,从证据的角度来看,当然没有出庭作证的作用大。
  • 法庭庭审笔录不签字可以,但不会影响庭审笔录的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 为保证庭审笔录真实性,规定了当事人、证人、审判长及书记员都应当对笔录进行审阅和签字,然而却没有对出庭的公诉人员作出上述规定,笔者所在法院近五年来对审结的2000多件刑事案件中,庭审笔录上均没有公诉人的签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一条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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