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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四川人,在北京上班,最近因为不小心导致身份证丢失。我想在北京办理一个临时身份证。不知道能行么?

离婚 2012-07-12 13:5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需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
  • 办理身份证需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
  • 只能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 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
  • 身份证(包括临时的)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办理。 如何办理临时身份证 (1) 哪些人应当申领临时身份证 一是应当申领居民身份证而尚未领到证件的; 二是居民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 三是常住户口待定的16周岁以上的公民。 (2)“常住户口待定”人员范围 一是公民持有户口迁移证或复员、转业、退伍证件,出生证明或其他入户证明,以及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证明,尚未登记常住户口的; 二是公民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已被注销,原常住户口所在地已经失去土地、住房等生活基础,既没有回原常住户口所在地恢复户口,又没有在现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的。 (3)申领临时身份证手续 第一,公民申领临时身份证,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领。申领时,交验户口簿,交本人近期标准相片1张。 第二,常住户口待定的公民申领临时身份证,应当携带能够确认本人身份的有效证明,向常住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领。申领时,应当填写《临时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本人近期标准相片2张
  • 你好,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
  • 你好,办理身份证需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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