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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被人打了,打人者跑了,报了警,立了案,证据什么的都有,就等伤情鉴某某果,在这期间打人者就可以为所欲为想干嘛干嘛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6-04 13: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被打应该报警维护自己。被打了要保留被打的证据,立即报警,由公安机关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及时提取、采集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生物样本等。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对于身体伤害的,由公安机关安排伤情鉴定。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可以申请证人作证
  • 可以报警处理,并提供证据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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