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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孟律师!我是在广西南宁工作的固始人。我弟弟是3月底固始出的交通事故受伤,交警判定的是车方全责。主要是头部神经伤,现在已经出院在家休养。医生判定他达不到伤残鉴定的标准。车方买了10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但是没有买医保外附加。我们去保险公司初步核算理赔,有8000多元的医保外用药无法报销,同时误工费、陪护费的标准是100元/天。疑问是如果我们走起诉流程:1、医保外用药是不是可以得到理赔或是肇事方补偿;2、保险公司只承认一个人的陪护费,同时标准很低,事实上病人从重症监护室出来后有二十天的时间,病人意识不清醒,医嘱要24小时照顾,我们请了护工+自家1人陪护,护理费用近300元/天,这一部份是不是能得到补偿?3、误工、陪护费的标准能再提高吗?4、上诉受理费用一般是多少?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6-06 15: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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