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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幼儿园摔伤,导致面部缝了九针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6-11 19:1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因此,幼儿园在小孩受伤事件中的责任主要取决于其是否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
  • 你好!人身损害是过错推定责任,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
  • 孩子面部摔伤缝针后留下疤痕,申请赔偿需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费用发票、疤痕照片等。与幼儿园协商无果后,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内容包括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具体金额需法院根据孩子伤情和损失情况判定。
  • 孩子在幼儿园摔伤,幼儿园是否承担全部责任,取决于其是否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如果幼儿园未尽到管理职责,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但若能证明已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则不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具体责任分配需根据案件事实来判断。
  • 孩子在幼儿园摔伤,首先应及时就医并保留相关证据。随后,可与幼儿园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内容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具体赔偿金额需根据孩子伤情和损失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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