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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58岁被人打致轻伤一级,开庭前经调解员诱导,与被告人签字和解,子女不知情~是否可以继续开庭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6-24 16:4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轻伤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但你的母亲58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存在诱导需要证明。同时刑事和解只能和解民事责任事项,不得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定罪量刑等进行协商。
  • 你好,你這邊具體是什麼情況,可以先大概介紹下。
  • 调解书上是怎么写的,有没有写具体的赔偿金额
  • 不可以,因你母亲是当事人,已经同意和解。
  • 常见的处理方式有继续开庭或提出异议。您应综合考量案件情况、证据充分性、调解过程合规性等因素,若认为调解不公或存在违法行为,可及时向法院提出异议,要求重新开庭审理。同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
  • 可以继续开庭。如认为调解过程存在问题,可向法院申请恢复庭审,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庭审中,需充分陈述事实、理由,争取合法权益。若调解过程合规,双方自愿达成和解,也可选择接受调解结果,不再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 可以继续开庭。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若案件出现法定中止情形且原因消失后,应恢复审理。您母亲被打致轻伤一级,属于刑事案件,如调解过程存在问题,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恢复庭审程序,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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