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在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如果公司未经员工同意擅自调整工资支付方式,尤其是减少工资支付,这可能违反了劳动法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带薪休假的权利。此外,第五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标准,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公司未提前通知员工假期长度,并且未经协商一致减少工资支付,这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其次,关于是否可以一次性要回剩余工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如果员工希望一次性要回剩余工资,可以首先尝试与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剩余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