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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从今年3月份单位给交的生育险我现在怀孕2个月了等明年1月份生小孩不够1年我可以把1月份和2月份补上吗

其他 2012-06-15 14:4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建议咨询社保机构。供参考。
  • 应当不可补,但具体可咨询社保部门。
  • 生育保险不支持补交的. 是这样的,享受生育相关报销,需要购买生育保险达一年时间且在生育前一直续费当中才可以的. 同时,检查和生产必须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这点很重要.
  • 建议咨询社保机构。供参考。
  • 享受生育保险首先要符合条件: 一、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发放标准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2、生育医疗费 (1) 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 16 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二)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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