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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服装厂上班已有五年,十天前因单价突然降低,大家都很不满,拒绝签工资条。主管召员工开会讨论这事,但没得到解决,下午员工就都不做事,以此抗议。老板和主管再次召员工开会,在会场上突然指名不要我干了,强迫我写辞工书走人。我并没做错什么,厂方也只是想杀鸡给猴看,我拒绝写,晚上去加班,被保安拦在厂门口,说厂里有通知不许我上班。次日早八点我去上班,被厂方经理拦住,抢了我厂牌,强迫我写辞工书,我再次拒绝,被他赶出了厂门,真的好冤,在厂里认真工作,又没违反任何厂规,凭什么说不要就不要劳动者也是人啊!我去劳动局告,厂方又要我回去上班,但要我写份检讨承认自己错了。因为错不在我,我拒绝写检讨,也无法回去上班,两个月的工资还压在那里,我是07年进的那个厂,劳动合同每年签一次,今年合同还没到期,他们这样是违法行为,今天听说厂里贴通知,说后天星期一我再不去厂里上班就要以自动离厂处分我,到时工资都没得拿。我已经拿到了劳动仲裁申请书,但是不知怎么写,要收集什么证据?求大家帮帮忙,告诉我我该做些什么,

仲裁 2012-07-24 19: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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