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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农村人,弟兄三个,父母跟随老三住在老房子,老三收养一子,父母年迈过世,老三在海南打工病逝,养子失踪,留下老房子,被老二卖给了别人,作为老大的我该怎么做?老二的行为合法不?如果买家建房,我有权干涉吗?

其他 2012-07-15 11: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老房子的所有权人为你父母,则你们兄弟姐妹均有继承权,如老二私自将房子出售,你们可基于继承向老二提出要求补偿应继承的份额;如房子所有权人为老三,其养子只要未解除收养关系并未与他人建立收养关系,收养关系依旧成立的话,其子或其其他继承人可以向老二请求赔偿。 如买房人明知老二没有权利出售该房屋,那么权利人也可以要求撤销该买卖协议。
  • 你不能进行干涉,要看你父母和你弟弟是否是先后过世的,如果父母先去逝,那么应该先由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即其父母、配偶、子女进行继承,你作为你父母的子女有权进行继承。
  • 您无权干涉
  • 你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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