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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6月13日走路被车撞了,责任认定肇事方全责(有全险),住院花费3万多,对方没钱,肇事方只支付1万。目前已出院,在家休养。公司已申请工伤保险,如果工伤保险报的话肯定要住院发票,那肇事方车险就不能赔医疗费了吗?我还可以要求对方哪些赔偿?

其他 2012-08-03 16:2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要看法院是否收取原件。
  • 法院收了原件也可以出具证明的 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异,保险公司对此还是认可的,建议你来点咨询,因为中间涉及工伤与侵权等问题,可以来电咨询
  • 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不同,财产保险适用代位赔偿制度,但人身保险因为人身无价,所以可以双向赔偿。根据《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 要看法院是否收取原件。
  • 医疗费票据只有一份,不可以要求双份赔偿。你可以向保险公司和肇事人主张要求其支付误工费、护理费、必要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构成伤残的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 公司承担后由公司向肇事者索赔,与你无关;医疗费不能双向赔偿,只能按实际发生的赔偿;如果你走交通事故,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外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构成伤残的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
  • 要看法院是否收取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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