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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我装修房屋,经过朋友介绍一名打线槽的工人(甲),讲的是600元包给他,按照指定的线路打完后给钱,在施工时那名工人又请了一位一起施工,但在施工途中我请的工人(甲)被飞溅的石子打伤了一只眼睛,鉴定为8级伤残,事后他起诉法院,法院判决为雇佣关系,我赔偿11万,请问合理不

其他 2012-08-01 14: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合理,是承揽关系,你应当承担定作人过错责任。
  • 不合理,是承揽关系,你应当承担定作人过错责任。
  • 你好,合理,因为他属于工伤 八级工伤包括以下费用: 第一、工伤治疗期间的医疗费,以医疗票据为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生活不能自理,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护理费; 第二、停工留薪工资,按照工伤前职工的工资待遇和治疗时间计算; 第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11个月的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里的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第四、如果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请根据自己的情况按照上述标准计算下,注意如果单位没有买保险,由基金支付的费用全部由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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