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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弟要和他老婆離婚,在中山有一座房子是我弟的名字,在珠海也有一座房子但是是他老婆名字,還有我弟現在在拱北口岸已經準備買一套房子,但是是準備寫我弟兩個女兒的名字(我弟有兩個女兒,是和前妻生的,還有兩個兒子是和現任妻子生的),那請問如果我弟提出訴訟離婚(她老婆有外遇,也想離婚和別的男人結婚,但是想分我弟的一半家産才肯離婚),這3座房子會怎麼分配?

离婚 2012-09-01 10:10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给的资料太模糊,如几座房产的购买时间等都没有明确,无法判断。还是请你弟电话咨询律师吧。
  • 婚前的财产属于各自所有,婚后的财产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平均分割。还没有购买的房子,不在分割范围内。如果真的想要为你弟弟争取更大的权益做风险防范,可以委托律师为他起诉离婚。
  • 1、已经购买的2套房子购买时间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婚前购买,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子就归谁;婚后购买,属于双方共同财产,若无特殊情况,平分。2、拱北的那套是已经买了还是准备购买,若还没有购买,则无需考虑分配问题。如需帮助,请与张律师联系。
  • 建议你弟带齐资料,预约来所面询,给你准确的法律意见。我们是国内首个离婚网站的创办人,更专业的法律意见,更丰富的司法实践,有需要请联系我们。
  • 如都属婚后财产,2套房子均分。写女儿名字的那套房子,不参与分割。
  • 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
  • 您描述的情况不是很具体,请电话咨询,以便律师更准确全面了解案情,作出准确的判断。
  • 您好:建议电话与律师联系了解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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