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06年11月法院下达了判决书,是经济官事,我是被告欠原告40000元钱,在以后的近一年半的时间里,原告和法院一直没有通知我要执行,就在前几天法院通知我原告申请执行,让我交20000元钱。我现在没有那么多钱,我和原告联系告诉他我现在情况,我每月工资900元钱留下我必要生活费后还500元钱,可原告说他现在说了不算,按法院的办,我前几天咨询了各位律师:你们说超过了执行有效期,可以提出异议。我去了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说:现在已进入了执行程序,不交20000元钱就强制执行我唯一的住房评估拍卖。请问各位律师:我该如何办?

案件执行 2008-05-08 07: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白银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