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想咨询一下,我前段时间在北行地一大道(甲方)租了一个铺位。当时交了三万定金,现在让签合同,由于对甲方的合同不认同就没签。现在甲方说他们开业时我们必须营业,如果不营业就视同违约,铺位收回,押金不退。但我当时租铺位时就说了,我想转租出去,他们也没说他们开业时我们必须营业。现在他们马上就要开业了,我没有马上营业的能力,问一下我应该怎么做。甲方有没有权收回铺位。还有现在面积也比交押金时大了0.9平,定时是8.77平,已超过3%,让我全额补交,是不是也不合理?

其他 2009-08-24 20: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