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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女性,今年29岁了,2006年4月结婚,2007.7生了一个女儿,他打了我好几次,也没报警,没什么证据,还有房子是他在结婚前贷款买的,但结婚后又重新贷了10万,连着结婚收的礼都被他用光了,但一直都在赔贷,房产证上只有他的名字,想问一下,如果离婚,我要孩子,还有房产我能分到些什么?(结婚时买家具、电器等都是我家出的)

离婚 2009-08-31 21:4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关于房产首先要明确房屋产权证是在何时取得的,如果是在婚后取得并以你们共同财产还贷的,应该认定为你们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在婚前取得,则你可以就你还贷部分主张你的权利。你们的女儿刚满两周岁,在争取抚养权方面你具有优势
  • 你好,关于房产首先要明确房屋产权证是在何时取得的,如果是在婚后取得并以你们共同财产还贷的,应该认定为你们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在婚前取得,则你可以就你还贷部分主张你的权利。你们的女儿刚满两周岁,在争取抚养权方面你具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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