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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护士,在08年5月16日被丙肝病人带血针头扎到手指出血,上报上级检查丙肝阴性,肝功能正常。未再复查。9月27日离职,11月20日在新单位就职体检发现肝功能异常(比正常值高一倍多),休息10天后去复查肝功能高4倍多,确诊丙肝阳性,再查丙肝RNA病毒复制异常严重。12月12日回原单位住院诊断病毒性肝炎(丙型)慢性(中度),向医院讨说法,结果医院以我第二个月未复查(本人工作忙忘记,医院也未通知提醒我复查)和已经离职为由(被扎的时间还在合同期内,而且是离职一个多月转氨酶就偏高)不予以承认是职业暴露,后经协商医院说出于人道主义决定帮我出抗病毒12个月的药物费(其实是药商赞助的赠品,市值6万左右)还有部分化验费,住院费一万医院不负责。这个疗程结束后医院不再管我,现在48周疗程已治疗36周,肝功能基本正常,病毒已经转阴,但是丙肝抗体阳性是终身的,我已经快失业一年了,精神压力很大导致闭经9个月,因为丙肝今后也不能从事护士工作,我没有其他一技之长就业成问题,生活质量严重受到影响,我准备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请问我这种情况的工伤鉴定该怎么评?谢谢

其他 2009-09-02 20: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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