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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我们要分手时我怀孕了,现在女儿一岁三个月了,我们住在一起可我们感情不好,他叫我离开这个家,,请问我有权住在这个家吗?我没有经济来源,这样女儿归谁呢?我可以向他要孩子的扶养费吗?谢谢

离婚 2012-11-21 14:32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 你有权要求他支付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 你们没有结婚登记,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房子是他的,他可以叫你离开。你女儿未满两周岁,一般情况由你抚养。对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我们是国内首个离婚网的创办人,更专业的法律意见,更丰富的司法实践,有需要请联系我们。
  •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不是夫妻关系的,2周岁以下的小孩归女方抚养的
  •   你好!   抚养权的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母亲;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以将来对孩子医疗、教育、健康成长的原则来综合认定;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主要取决于孩子的意愿。司法实践中有效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技巧,可以与律师面谈。   抚养费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 您好。建议您尽快起诉,孩子在两岁前一般会判给女方,如果你取得抚养权,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 你好,你们没有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合法婚姻,在法律上,你们只能认定为同居关系。但是,这并不影响小孩的权利,法律规定,2周岁以下随母亲为原则,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但是,小孩最终归谁抚养,要看谁的条件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长来确定。如果房屋是对方的,对方有权不给你居住的。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分割。
  • 你好,1、因你们没结婚,所以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房子是他的,他可以叫你离开。2、因你女儿未满两周岁,所以一般随母亲,由你抚养。可向他要抚养费,如他有固定收入,支付的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无固定收入,则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
  • 一 如你们没领取结婚证,那你们之间属于同居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他可以让你离开。 二 抚养权及其相关抚养费等事项均可由你们双方协商处理,如无法协商,可向法院起诉解决,孩子一般判归你,并同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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