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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朋友在车行租个车,因为一些问题就当到了当铺里,也把情况和车主说了,车主要我们尽快拿出来,中间一直付租车费,后来我们在筹钱的时候就有11天没付租车费,车主说在不把车子拿出来就报警,在拿车子的这两天里他们一直扣着我男朋友在他们那里,不许我们见面,说拿到车子就放他回来,和车主去拿车子的时候少了钱车主帮我们垫了一万,要我打欠条,四天后要我还,说打万欠条就放我男朋友回来,我只好打欠条,可车主拿走车子后又把我男朋友送到公安局,后来又要求我还钱,请问我这钱需不需要还啊?

其他 2012-11-21 15: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唐山市刑事辩护律师陈敬伟为您服务! 您男朋友以租车为名,却私自将该车典当,其行为涉嫌合同诈骗,这样的案件在2010年度我接触了好多。 车主无权限制您男朋友的人身自由,即便你们之间有纠纷也不可以。车主有权将人扭送至公安机关,但是无权私自拘禁,其行为涉嫌非法拘禁罪。应该将非法拘禁的事实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 您男朋友将他人之车典当,为了减少车主的损失,本有义务将车赎回;但是在受胁迫的情况下书写的欠条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欢迎您访问陈敬伟律师的网站并提问!
  • 如果这个债务是非法债务的话,是不用还的。但是你需要有证据。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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