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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们,您们好! 我和老婆结婚两年多,生有一男孩两岁差一月,小孩由我家父母带着,我们俩都在外市打工,经常围绕着经济管理权、与我父母关系、小孩在哪生活的问题存在着诸多分歧,家人、同事、领导均做过协调未果,半年多以来,我们互相冷战,她下班之后到歌舞厅玩,深夜才归甚至彻夜不归,白天与不明身份的男士电话联系非常密切,语气非常暖昧。 几天前,我警告她不允许再在外面玩到深夜,否则小心被我打,两天之后当她再次通宵未归,第二天早晨回来时我主动出手打了她,她拼命反击,结果两败俱伤,她一气之下辞掉工作回家了。 这样长期打闹的日子过着两人都很累,如果协议离婚,肯定协议不好,因为她想离婚,却要小孩,或者是我赔一笔钱给她。请问如果我等到小孩两岁以后起诉,法院会把小孩判给谁?是不是谁起诉谁就吃亏?如果小孩给我,我是否要赔偿钱给她所谓的她经常提的“青春损失费”?目前她辞职在家没有工作,这两年工作期间各自的工资基本归各自管理,期间她曾一次性取走我的存折里当时所有工资,没再存进去。我们结婚后没有买房,老家父母的房子算不算我们的共同财产需要分割呢? 请给我提点建议,谢谢!

离婚 2009-09-12 14: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起诉离婚。小孩判给谁看谁对小孩的成长更有利。房产与青春损失费得问题你不必担心。
  •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她在外面真的有不良习惯,加上现在又没上班失去收入,小孩子判决给她,不利于小孩子的成长,你完全可以主张抚养小孩子。对于给她所谓的“青春损失费”根本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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