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女方在去2012年年初开始到现在,三番五次离家出走,和别的男人有不正当关系,开始时以在婆家为由去和别的男人在一起,短则几天,后来事情败露,她竟然偷偷离家出走,去找那个男人生活在一起半个月左右,后来几经劝说,回家过了几天生活,后来又因外遇的事和丈夫吵架,带着4岁的女儿偷偷离家出走,一走竟是一个月,据丈夫猜测,又去找那个男人在一起,这一年期间怀孕两次,之前五年时间里,在正常的夫妻性生活条件下未曾怀孕过,自和别人有外遇后接连怀孕两次,以各种理由出走和别的男人在一起,最长可达一个月的时间,在这种情况写如何起诉离婚和要求赔偿?都可以要求那些方面的赔偿?这个事给他的丈夫及丈夫的父母造成了很大精神伤害和耻辱,使得这家人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这事发生在农村,整个村子的人都知道了这个事,所以给这个家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创伤和痛苦,忍辱负重!所以请律师告诉我,如何起诉离婚和赔偿?男方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如何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能要求那些赔偿?

离婚 2018-07-11 17:3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首先就抚养权归属进行协商,协商不成起诉的,两岁以下婴幼儿的,一般归女方抚养,除非女方确实无抚养能力,或者确实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譬如吸毒、服刑等等。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做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据究竟由谁来抚养孩子对于孩子的成长比较有利作出判决。如你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举证证明有更多的时间照料孩子,孩子跟随你生活对于孩子本身成长比较有利来进行争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你好,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丈夫外遇女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离婚可提交如下材料:  (1)民事诉状;  (2)结婚证;  (3)被告的户口证明  (4)子女的出生证、户口薄;  (5)房产证、宅基地证、汽车行驶证、购物发票等能够证明财产及债务的材料;  (6)证人证言、报警记录、照片、书信、男方搞外遇等能够证明被告对离婚负有过错的材料;  (7)证人证言、子女意愿等证明子女由谁抚养更有利成长的材料;  (8)被告的工资单、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等证明被告负担子女抚养费数额的材料;
  • 可以起诉离婚。准备证据,争取多分财产和争取孩子抚养权。
  • 收集对方出轨证据,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要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孩子抚养权要根据双方的抚养能力等情况确定
  • 你好,可以起诉离婚。准备证据,争取多分财产和争取孩子抚养权。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青岛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