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大概在当日晚8点左右,我的车欲在帽儿山路段超越前方一货车,但最后造成该货车撞在本人的车尾部,我的车受损较严重,对方较轻.当时对方司机报案,由于两车都是平安保险(本车是哈尔滨平安保险,对方是牡丹江平安保险),保险公司出了现场.交警最后出了交通事故证明为:本人承担30%责任,对方为70%责任.然后双方就把车开走.但是当时并未向对方司机索要赔偿,也没有留下对方的具体联系方式.后来,哈尔滨平安公司只能赔偿车损的30%,据说我需要向对方司机索要余额.可是如果对方拒绝,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利.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时限呢?我只有对方司机的手机号码,如果我最终联系不上该司机,我又应该通过什么渠道来获得援助呢?本人对保险法一窍不通才犯了这样低级的错误.希望能有幸获得您的帮助,如果您百忙之中能给予一两点建议,将不胜感激!THANKS A LOT!

其他 2009-09-13 22: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哈尔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