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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驾驶不系安全带不应该处罚

其他 2013-01-02 08: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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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看第12条): (一)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 (二)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三)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 (四)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五)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六)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七)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八)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九)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者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十)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 (十一)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十二)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看第12条): (一)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 (二)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三)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 (四)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五)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六)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七)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八)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九)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者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十)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 (十一)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十二)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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