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一名在重庆上学的大学生,去年9月我和其他两名同学在外合租了一套两居室,合同期为一年。现在离合同到期还有3个多月,但是房东却要我们在这个月租期到后搬离。其理由是因为地震的原因他们现在居住的住房有裂痕,想要收回租给我们的住房自己住用。我作为一个四川人,我家乡也是灾区,我可以理解。但是当时签署租赁合同的时候合同上有一条是如单方在合同期内违约将向另一方付违约金两千元。但是还有一条是如双方因不可抗因素不能完成合同的不属违约。我想知道,他们这样做是不是违约?。。。。。。

其他 2008-05-22 00: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