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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乙肝,是九个月宝宝的妈妈,离婚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 2016-03-21 21:08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争取到的机会较大,乙肝是一种携带型疾病,除遗传以外、血液和性行为会传染,但在生活中是可以避免的,而且目前乙肝抗病毒技术较为成熟,因此争取抚养权问题不是很大。
  • 可以争取,正常生活接触不会传染乙肝。
  • 可以争取
  • 请求变更抚养权要有合适的理由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 根据《婚姻法》及其他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后因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的,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通过诉讼解决。你的情况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抚养权法定变更条件有:(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多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身心健康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另一方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对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考虑该子女的意愿。
  • 可以争取,正常生活接触不会传染乙肝。
  • 你好,可以争取小孩的抚养权,和你的疾病没有关系的,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 可以争取的。
  • 可以。。
  • 您好,争取到的机会较大,乙肝是一种携带型疾病,除遗传以外、血液和性行为会传染,但在生活中是可以避免的,而且目前乙肝抗病毒技术较为成熟,因此争取抚养权问题不是很大。
  • 可以争取,正常生活接触不会传染乙肝。
  • 因你有乙肝,这点对你争取孩子抚养权不利。但乙肝的传染性到何种程度是要考虑的。可以拿出证据尽量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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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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