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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名下的房屋过户到妹妹我的名下,请问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

其他 2020-05-03 14:05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咨询房产局
  • 赠予过户
    1、流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受赠人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
    (4)受赠人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并提交申请书、原房地产产权证身份证、户口簿、赠与书及公证书等资料。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
    2、税费
    营业税:近亲或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的,免征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近亲或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的,免征个税。
    契税:赠与房产的领受人需要全额缴纳契税,按照3%的比例缴纳。
    印花税:万分之五。
    公证费,一般为评估价的2%。
  • 正常过户
    1、交易税费
    a.营业税 (税率5.55% 卖方缴纳)
    根据2010年房产新政,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
    这里有两个要点①购买时间超过5年这里首先看产权证, 其次看契税发票,再次看票据(房改房看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这三种证件按照时间最早的计算。一般地说票据早于契税发票,契税发票早于产权证,房改房中时间最早的是房改所收的定金的票据。②所售房产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
    另: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如商铺、写字间或厂房等则不论证是否过5年都需要全额征收营业税。
    b. 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 卖方缴纳)
    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在这里有两个条件①家庭唯一住宅②购买时间超过5年。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注:如果是家庭唯一住宅但是购买时间不足5年则需要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先缴纳,若在一年以内能够重新购买房产并取得产权则可以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具体退还额度按照两套房产交易价格较低的1%退还。
    注:地税局会审核卖方夫妻双方名下是否有其他房产作为家庭唯一住宅的依据,其中包括虽然产权证没有下放但是房管部门已经备案登记的住房(不包含非住宅类房产)。
    另注: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地税局在征税过程中对于营业税缴纳差额的情况,个人所得税也必须征收差额的20%
    c. 印花税 (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不过从2009年至今国家暂免征收。
    d. 契税 (基准税率3% 优惠税率1.5% 和1% 买方缴纳)
  • 房产过户的材料准备主要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 建议咨询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
  • 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
  • 需要交纳房产交易税。
  • 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凭公证书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费用咨询公证处和房管局。
  • 你好,如果你姐姐已经成家,需要他们夫妻二人一同与你到房管局办理手续。
  • 到房管局办理变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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