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和老公在08年8月8日领的结婚证,12月29日生的女儿,结婚时的房子是公婆所买,房产证写的是老公的名字,不过房产证是在领了结婚证以后才拿到的,房子是婚前所买,如果我现在想离婚,可以要求女儿归我和分割房子的一半吗,另注老公也是打工一族,我没有工作,公婆都在武汉打工,当时买房听他们说欠了几万块钱,可是没有字据

离婚 2018-07-27 06: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要求平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 可以要求女儿归我——可以! 和分割房子的一半吗——不能得到支持!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采纳为答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