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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女同学长期遭受丈夫虐待无法共同生活,离婚害怕丈夫.想到我这边生活,她喜欢我,,她说到这边再上诉,因为是异地,,不知如何帮她?

离婚 2009-10-05 22: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就地起诉离婚
  • fgf1,您好: 意見屬個人非律師,希望有助於您. 您應了解您同學的婚姻狀況,若是在國外登記結婚,祇在該國當地辦理離婚手續,也要了解當地的婚姻法. 情況所屬,祇要維護自己的權益,不應害怕.若涉及因婚外情而導致婚姻破裂,不可取,損人不利己.-
  • 一般由被告所在地管辖。
  • 1、离婚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2、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与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采纳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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