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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 我是上海的。我和我老公结婚三年,有个儿子一周岁。我向法院起诉离婚,老公坚决不同意。我们有一套房产是在婚后由老公妈妈家是动迁款购置的。房产证有三个人:他妈妈,我和我老公。动迁款一共买了两处房子,一处作为我们的婚房,就是上面说的,另一处是他妈妈居住的。我的起诉书上要求儿子的抚养权,和属于我的房产。离婚程序调解已结束,现在是等一审开庭。我想改变起诉内容,儿子的抚养权给男方,不知这样可不可以?我还能否得到房产,能得多少? 另外,我和他已经分居有半年了。现在儿子在他妈妈家里,他也住在那。他现在我们自己的家不让我进,他妈家也不让我进门看儿子,我要怎么办?

诉讼 2009-10-09 13:3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你可以改变诉讼请求,但是如今已经不让你看孩子了,如果抚养权归了父亲,你更不可能看到孩子了。孩子才一岁,如果现在你要求抚养权,抚养权归你的可能性大,如果现在不要求,以后就很难归你了。 2你,你老公和他妈妈共同所有的房屋中你有份额,可以要求分割,具体分多少,要根据市值进行计算。
  • 可以变更诉请,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较好,可来电联系。
  • 你现在和你婆婆、你老公三个人共同拥有目前的房产,如果婆婆的房产证上面登记有你的名字则你对全部房产都有权利。变更诉讼请求需要法庭同意,但调解的时候不需要。
  • 你的问题比较复杂,不是一般的离婚问题那么简单,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以便更好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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