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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我施工队承包了市政公司北京路段配套工程的施工任务并签订了配套工程的施工合同。因工程要求按图纸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作签证文书,当年,我编写了结祘单,连同施工图交公司结祘,因种种原因拖延至今。现在要求公司结算工程价款,。公司以没有签证文书,不认可我干的工程。我诉处法院并提交了三位负责该路段施工的公司负责人出具的证明,其中一人出庭作证,另二人因在公司上班未能出庭,法院。不认可书证,一人的证言也不认可。请指教。谢恒顶

其他 2013-04-01 20: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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