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09.4.23入职,200.8.30离职,其中还有5天休未休,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办理保险,经常加班不给加班费,拖欠工资长达一个月,因为以前就有好多公司员工未拿到工资,所以只能去劳动局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原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未办保险的赔偿金’。结果被告知只能支付原工资,拿出一张纸就告诉我这是养老保险的办理证明,当时因为不懂所以就被公司老板骗来签了一份《与原公司已经结清所以工资》的证明。请问我现在还有什么办法吗?谢谢!

仲裁 2009-10-21 16:3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再去仲裁,收集证据,证明他欺骗你。为了维护你的权利,保障问题尽快解决,建议面谈。
  •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是申请劳动仲裁。
  • 当然劳动仲裁,这下可好了,证据非常扎实了,
  •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你就可以主张: 一是要求补签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仍未签订的,可以要求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是补缴社会保险; 三是补发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最早从2008年2月开始计算)的双倍工资;并赔偿50-100%的经济损失;等等! 你的问题带合同当面咨询律师吧!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