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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的收票员,由于是合伙经营的,所以有二个收票员。在高河上了两位乘客,他收人家45元,人家不给,说要给40,他就让人滚下车,我在车门口,说算了,给他带了。结果还是被他把那人给赶下了车,接着他就骂我,后来就先动手打了我,我已经报案。你说这种人,法律要给他什么制裁? 我的损失是不是要找车主赔?怎么赔?

连锁加盟 2008-08-04 19: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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